第二届“李白诗歌奖”征集启事
绵阳是“李白出生地,中国科技城”。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李白诗歌精神,推出具有时代特色的优秀汉语诗歌作品,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,中国诗歌学会、绵阳市李白诗歌协会根据《李白诗歌奖评选管理办法》,从即日起启动第二届“李白诗歌奖”作品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稿要求
(一)参评作品应坚持思想性、艺术性与时代性有机统一的原则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高扬主旋律,传递正能量。
(二)参加“李白诗歌奖”评选的作品,应是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、刊物、出版社发表或出版的诗歌作品(单首诗歌作品、组诗或个人诗集均可)。
(三)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,以汉语译本参评。
(四)参评作者须填写第二届“李白诗歌奖”申报表,参评作品每人不超过诗集1部,组诗(不超过10首)、单首诗不超过100行。风格不限,欢迎具有创造性、体现时代精神和家国情怀的精品力作参评。
(五)所有参评作品须邮寄原件,并注明作者真实姓名,详细通信地址、邮箱,以及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等。
二、体裁要求
诗歌(包括散文诗、旧体诗)。
三、奖项设置
第二届“李白诗歌奖”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、评论家、编辑家进行评审,评选出“李白诗歌奖”1名,奖金50万元;提名奖5名,奖金各10万元。并邀请获得第二届“李白诗歌奖”和提名奖的诗人参加颁奖活动。
四、截稿时间
2017年2月28日,以邮戳为准;请勿使用电子邮箱投稿。
五、投递地址
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33号绵阳市文联“李白诗歌奖”组委会办公室(邮编:621000),勿寄私人。
联系人:雨田、何勇。咨询电话:0816-2291085;13158877378;13458037381。电子邮箱:lbsgj@sina.com。
六、相关资料
《李白诗歌奖评奖办法》及“李白诗歌奖申报表”请登录绵阳市文联网站http://wl.my.gov.cn/。
七、法律顾问
四川省子云律师事务所。
绵阳市第二届“李白诗歌奖”组委会
2016 年12 月 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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