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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 让诗歌的光芒撞进胸怀——《杨角诗选》读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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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12-14 19:37:4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让诗歌的光芒撞进胸怀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——《杨角诗选》读后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/李哲夫
如果诗歌之光芒能撞进一个诗人的胸怀,那么,这个诗人一定是幸福的。那缪斯女神会手持权杖一次次发射诗之光辉,去照耀诗人的灵魂。诗人杨角内心的那一个洞,会将那光芒与光芒之外的一切紧紧抓住并填满美妙洞穴,还会将缪斯女神安放在内心最温柔的地方。诗人之全身会闪闪发光,还会被光芒笼罩。诗人杨角的角,已是非同一般的犄角,更是一双诗人的翅膀,他翱翔,他还会飞向宇宙,飞向月球,去抓一个外星人来做他诗歌的一个逗号,省略号或感叹号。当我们为之兴奋地欣赏到作为警察诗人的他的诗歌文字时,由衷感慨与欣慰不以言表,我们还会在那些文字里去领略到诗人内心的另一面,给我们留下的震撼与惊叹……
在今年开始的半年多时间里,我频繁游走于川南、川西与川西的边边,与诗人杨角有过多次接触,每每欣赏到他从手机里调出来的一首首诗歌文字,那干净利落,清晰通透之后的力道与劲道以及震撼之气势,让你内心的热血不奔涌都不行。
地域分南北,城市分大小。只是这些区域性的东西,并不影响一个诗人或一群诗人的执着与热爱,以及他们的追求与坚守。诗人杨角是宜宾诗歌群体的领头羊,犹如他的姓,或犹如他的名,有角有刺更有尖锐与犀利的眼光,他内心的热情与激情与更加奔涌或奔放的东西,至少是吾辈之楷模。他在川南那个角落为其他诗人或诗歌群摇旗呐喊,我在这个角落热情关注,他为自己热爱的或理想的东西引吭高歌。其实他不是一个人,他更是一个群体里的一面旗帜。
诗人杨角将这本诗集分为五个辑子和一个后记,每个辑子都不乏精彩之作。他在创作中,知道搜寻最朴素与最平凡的事物往往最有力,内涵也最丰富,由此而产生《雪峰》这样的诗歌是顺理成章的事:“透明而锋利的玻璃/是他躯骨的赝品”。开篇第一小节的这两句,就以玻璃的寓意来阐明雪的非同一般,是诗人以雪峰,雪山的气势来对比或展开以及呈现出人与自然的博大与渺小,伟岸与粗犷的精神境界,同时又以生命的短暂与时光流逝的叹息,尽管岁月消失不可逆转,然而人的精神却是不能轻易地垮掉的。其实,去过雪域高原的人,都有一个缺氧或头晕脑胀的过程,在茫然与晕晕然的交替与转换之中,诗人总会去面对与深入异域风情给人留下的一次次震撼。总会去思考,总会去面对与净化心灵,那境界仿佛:“一只鹰从云层穿出来/试了几次/也没能把自己的影子放上去”。在看似写雄鹰之志,却是抒诗人自己的理想情怀。阳光下,鹰的剪影与人或诗人自己的剪影,很多时候都是有机会与能放上去的,那一定是诗人站在了一个高度或高山之巅,在山高人为峰的思想境界里,所有这些没有什么不可能。一句“躯骨”是一个具有力量的意象语言,以及第三小节里面的“寒冷”,这可是特定环境里看似平常却不平常的字词了。这里的寒冷,是诗人要在恰当时刻,像抓土拨鼠一样地捉住它们,让一个寒冷与一座雪峰对应出诗歌结尾的高度来:“到了高原,你内心的欲望/演变成鹰/也不一定有他的高度”。
这首诗另有精妙的地方在于该诗的第四小节:“一个头发过早白完的人/连风,在他面前/都胆战心惊”。这一句,首先是对场景的描述,在此基础之上,白发与风,在高原,所象征的依然是色彩冷暖的对比。渺渺几个字词,诗人充分利用风与头发二者看似不相干,实为内在相联的冲突。在这里,我们只能去分析它的多个解,那就是风与人之间,它们都相互的胆战心惊起来,谁看谁,仿佛都在害怕对方。由此,使诗意得到极大的扩展与提升——再次让诗歌《雪峰》所包含的思想内涵,以如此简洁明晰的方式被一一呈现。
《雪峰》
透明而锋利的玻璃
是他躯骨的赝品
一只鹰从云层穿出来
试了几次
也没能把自己的影子放上去
没到过高原的人
想象不出那里的寒冷
一个头发过早白完的人
连风,在他面前
都胆战心惊
格桑花开到山下就停步了
穿袈裟的喇嘛
只能在阴影里抵达他的头顶
那些临时抱佛脚的人,化作了
半山的雪莲,千年的转经筒
重复着冰雪融化的声音
到了高原,你内心的欲望
演变成鹰
也不一定有他的高度
   诗歌《雪峰》的第五小节也是写得相当精彩的:“格桑花开到山下就停步了/穿袈裟的喇嘛/只能在阴影里抵达他的头顶/那些临时抱佛脚的人,化作了/半山的雪莲,千年的转经筒/重复着冰雪融化的声音”。在这个小节里,诗人再次隐藏地表现出海拔的高度与人类不可企及的地方,其寓意深刻与含蓄与哲理的思考,让整首诗歌的立意高远起来。只有坚韧不拔,具有与大自然顽强抗争的精神,才能到达辉煌的顶点。所以:“那些临时抱佛脚的人”,是不能享受或领略到辉煌顶点的光芒万丈,以及绝妙风景的。那象征世界第三极地生命禁区里的雪域之花“格桑花”,在海拔4000——5000米之上生长。在这里被诗人运用为一个独有的意象语言,是与诗歌雪峰相互映照,更是诗人与雪峰的对话与大自然的对话,与他向往的高原的深情对话。
《树和草》
树高兴的时候
草,也跟着高兴
风就是这样解释树和草的关系的
在这个世界上
树是少数
草才是多数
在树面前,草总是显得战战兢兢
树可以随心所欲
把草放在自己身边
而草则不行
草很多时候是树的附属品
很多时候,草想跟树打个电话
树不一定会接
不一定能听到
所以草,总是在等待适当的风
自然界总是宁静与喧嚣的,世界是混乱与混沌的,所有的暗物质或暗含一种新旧秩序,其实它们总是在宁静之外无不隐藏一种激越或涌动。诗歌最根本的使命,不仅仅是发现这种秩序,打乱这种秩序,并且还要把一个个真相揭露或展现出来。现实中的林林总总,方方面面以及内心重重阻碍美学上的虚无与批判色彩,其力量的相互牵扯,仿佛也是另一种呈现与建设。不破不立,破字当头,立,也在其中。其实这是一个哲学命题。诗歌《树和草》的第一个小节:“树高兴的时候/草,也跟着高兴/风就是这样解释树和草的关系的”。诗人在诗歌作品里既要遮蔽又要打开,先是在现实层面上的反映,后是在现实本身的背面隐藏,其寓意,当是留给读者去深入思考,能被感动,才是更多共鸣的开始。诗歌的第三小节:“树可以随心所欲/把草放在自己身边/而草则不行/草很多时候是树的附属品”。在这里,这不仅仅是大与小的对比,也是现实生活中谁占据主导地位的问题,也就是主次之分的问题,在一个强劲的大自然面前,历史,在很多时候总是被演变与转换的。我们再赏析最后一个小节:“很多时候,草想跟树打个电话/树不一定会接/不一定能听到/所以草,总是在等待适当的风”。这其中的“不一定会接或听不见”,隐隐约约地包含一个“傲慢或偏见或不待见”。历史的发展进程也是那样,机会抓住与否,机会来与不来,都得等待,或韬光养晦或厚积薄发,这一过程或许漫长,或许一瞬间。诗人在这里,仅仅描述一个大自然的草木,却道出人世间一个深刻的哲理来:“在树面前,草总是显得战战兢兢”。这里所谓的战战兢兢,很是一个纠结与纠缠不清的东西在里面,其内心的忍与不忍,沉默与爆发,很多时候或许就是一念之间,从另一个层面来说,或许对于现实社会与人生来看,那就是耐心等待命运的转机。前途光明,道路曲折。大有一种:“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”的傲然气势。
整首诗歌,看似平淡无奇,我却隐隐感受到诗文的另一种深深遮蔽,或人生百态与世间万象的一种悲凉,草木这样,人生何奈。在诗歌韵味与意味的另一层面上,读者各自的理解,总算是在事物的存在与不存在之间,能被理解与颂扬的,那才是诗歌的魅力所在。
因此,好的诗歌,就是把美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,把最根本的东西创造出来。当然这一个过程看起来比较漫长。但是,我依然从《树和草》的诗文里,看见了诗人从来不把一种单纯当做一项使命,而是从在自己的内心释放一种不得不说出的冲动和渴求,从一个主线去融合或纵横交错出一种内蕴或一种深刻。
《快》
忘记一个人比记住一个人更快
一根树木腐朽的速度比生长更快
就说今天的太阳吧,坠落
肯定比上升更快
风比雨更快
死,比生更快……
说到死,第一次感到
快,是死藏在身后的一把刀子
来不及把快罗列成序
死,已风驰电掣
像一个凶手,拍马赶来
诗人在平时生活积累与创作中,会从纵横交错的几条线上去搜寻有价值的情节,并且在细节上做更多关注,在展开与呈现的时候,让情节来说话。一个看似简单的对话,会让一次思想在一瞬间闪现出火花来。场景的精确描述,诗意的高度概括与提升,让诗歌的浓郁在节奏的快与慢里,体现出生与死的游离变幻。其实,现实生活中最朴素的事物往往最具有说服力,内涵也最丰富,只是这意义或有意的隐匿或飘忽不定,并不是直接显现在我们面前:“风比雨更快/死,比生更快……/说到死,第一次感到/快,是死藏在身后的一把刀子”。《杨角诗选》第二辑《在内心飞翔》第70页——《快》。这里的快,除了一种自然现象之外,还有一种扭转的东西在欲罢不能里,这里的诗歌文字,早已超出对于快慢的自然对比以及一般性的诠释。诗歌艺术本身的光亮,在于对应自然界之中存在的阳光与阴影之中那种个人的渺小或卑微。从另一个层面来说,我们还可以理解为诗人的另一种语言艺术,在一种速度存在的渲染或照亮里被再次演绎:“来不及把快罗列成序/死,已风驰电掣/像一个凶手,拍马赶来”。诗人在这里对于快与慢或死亡与活着给出最后的宽容和怜悯,让生命之光,有其存在的足够理由。这不管:“死,已风驰电掣/像一个凶手,拍马赶来”,或来与否,诗人在这里已集聚积极向上的肯定性的生命力量。相比而言,诗人杨角的抒情气质,在文字上是很有力量的,且韵味很浓,在对美与丑,善与恶的剖析中,体现了一种非凡的勇敢与坚定的意志。从一种自然现象到另一种自然现象,怀疑和虚无充斥其间,确定与未确定性,依然不会减少诗人对于生命活着的意义的探求。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情,包括诗人对于社会的根本看法或根本观点,很多时候会经常被错误的理解或误读。诗中描写的美好事物,很多时候还会被误认为是不够机智或有些迂腐的表现,这或许是一个能量正反的问题。在今天的这里,我们就不去过多讨论,单就诗歌文本而言,我们依然喜欢与欣赏到正能量以及真正的诗歌能量的散发与弥漫。
诗歌《快》,文字短小精悍,也给予我们阅读的畅快,开篇渺渺几笔,将一个死亡与重生的过程诠释得淋漓尽致:“一根树木腐朽的速度比生长更快”。一个催生与一个生命完结的过程,它是直接的与矛盾的,读他这样的诗,会让一个人的心灵总是沉浸在不断被震撼之后的狂喜之中,这快与慢的诠释,不同的理解会有不同的效果。当我们继续深入诗歌的骨髓,有时会有一种缺氧之后的晕眩与晕眩之后的一番欣喜。你欣喜或许就是哲思里的另一种艺术魅力。对于美学上来说,快与慢只是一种韵律,一种音乐上的节奏,它会让你在一种抒情的终极韵味里昏昏欲睡,醒来,这曲,咋就完了呢?还让你从不感觉到乏味。
诗人杨角在《乡下人》一诗中,又对亲情做了另一番诠释。在这里,我们可从中体会到诗歌的一种委婉里的平凡与崇高,并使我们回到一个真实而又平凡的亲情世界里,以小我的爱,浓缩一种“大爱无疆”的深刻境界里。平凡或崇高,其实在任何时候都不可或缺,那最可贵的品质与诗人的情怀在这里渐次深入,渐次体现。它既是一种回归,又是一种怀念与不舍的丝丝缕缕的牵挂:“母亲早逝,父亲至今仍住在乡下/住在锄禾日当午的意境中/每次,我回到父亲身边……”《杨角诗选》——《在乡下》。这是一段让人感动的诗文,也是该诗的结尾小节。一种倾情一种亲情,一种酸楚一种痛疼。那土地一样的皱纹,那长满草菲的阡陌,所有一切的曲曲弯弯,都在曲曲折折的生活里。
《在乡下》
黄昏前的一场雨在晚餐时分停下了
月亮出来,它要把乡村的道路慢慢晒干
乡下人喜欢吹掉灯盏说亮话,从不虚妄
他们节约,他们拿月亮当电灯,从内心
感激这亲亲的大自然
母亲早逝,父亲至今仍住在乡下
住在锄禾日当午的意境中
每次,我回到父亲身边
那些飘忽不定的句子总像狗一样围过来
亲吻我的脚背,从我笔下
欢欢喜喜地领走,各自的名
和姓
酸楚或痛疼,并非都是诗人的专利,喜怒哀乐,七情六欲,皆是人之常情,有深度悲鸣有浅浅忧患,只是在很多时候这个度很难把握也很难掌控。
现代诗的自由度,还体现在包容上,宽泛与广袤,让很多或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入诗,但从美学或艺术的价值上来筛选,很多诗人喜欢从题材开始入手。诗人杨角对于乡情或亲情的题材选择,与大多数诗人一样,所选择的题材或内容,尽管看似大同小异,其实都是具有深意的,那些过多触及庸常琐屑的现实生活,反到难以深入灵魂。在取舍上下功夫,依然能达到经验的深度与广度。即使对事物有一种偏爱,也能从自我的层次上展示。让事物一一呈现出独有的情感,在诗意的延伸与发展中,是一个不断地发现和挖掘的过程。即兴与深思熟虑,不能不让人为之赞叹。在今天,写美好的,写亲情的或写爱情的,仿佛都是一个永恒的题材,同样与写丑恶的东西需要更大的勇气来把握与掌控,这仍需要诗人内心的激情与强大的自信和底蕴。
在广袤农村,很多现实是不可能回避的。有的是一个沉重的伤疤,揭开它,反而能真正体现出一种品格或一种包容:“那些飘忽不定的句子总像狗一样围过来/亲吻我的脚背,从我笔下/欢欢喜喜地领走,各自的名/和姓”。整首诗歌的氛围是浓郁的,铺呈与显现,以及诗意的渐次弥漫开来,犹如诗人的句子:“乡下人喜欢吹掉灯盏说亮话,从不虚妄”。这里的亮话是白话也是黑灯瞎火里的“话”,是需要一种境界来领悟的话。它在正反的两个方面里,也在现实生活的回旋里,它不仅仅是历史的现状,也是该诗在这里大胆地做了一个推断。
宜宾,长江第一城,人杰地灵,人才辈出。这个三江汇合,三江环抱的城市,孕育出一代又一代有识之士。三江涌动,那波澜壮阔与烟波浩渺,不可能不让诗人的内心牵扯着一个又一个漩涡,在那涌动着的一个个“潮汐”与那热血喷涌里,不可能不让诗人怦然心动在诗歌所包含的亲情事物之中:“……他们拿月亮当电灯,从内心感激这亲亲的大自然”,决定着它的一种力量和深度。在抒情之境里营造出另一种空灵之境,所展示的这种丰富性,本身就是一种细腻之美,并给月夜与乡村蒙上一层美妙而又神秘的色彩。
他从不回避现实,那些飘忽不定的句子,犹如一道阴影降临或落了下来。在这里,他是在告诉我们痛的悲悯总是在一种“黑暗”里产生,又因此而产生一种向上的力量,他无从回避那些虚空和空虚,那些不足以在诗歌中竖立起来的,而在诗人的内心早已确立。
《城市是怎样长大的》
一个不断矮下去的黄昏
正努力把自己变为青草
正顺着夜的意愿
把身子和露珠,一点点
送到城市嘴里
城市就是这样长大的
它吞下了整个夜晚
江河的涛声,所有用月光照明的人
夜班的内容和被删除的睡眠
直到所有路灯糖葫芦一样
成为它精致的早餐
一座城市,才艰难地成长
一杯牛奶的早晨
《杨角诗选》所选诗歌题材与内容的广泛,已从那五个辑子里就可见一斑。其中的一些诗歌如:《湖州》《一棵树是羞涩的》《涟漪》《落日》《在秦长城》《北京的黄昏》《对黄昏的一次命名》《空衣裳》和《思想者》等都是可圈可点之作,又如这首诗歌:“城市就是这样长大的/它吞下了整个夜晚/江河的涛声,所有用月光照明的人/夜班的内容和被删除的睡眠/直到所有路灯糖葫芦一样/成为它精致的早餐//一座城市,才艰难地成长/一杯牛奶的早晨”。——《杨角诗选》《城市是怎样长大的》。其实,在高楼林立的城市,一个又一个阴影,被水泥森林与那些墙占据,那些阴影有我们自己矮小的身影。所以,在这里矮下来的早已不是什么黄昏了,它更有一种远方的青春以及近在咫尺的苍老,“露珠与身子”都是渺小的,都会被一个城市的阴影吞噬。这些收放自如的诗句里面,我看到更多的和想得更多的是一种隐隐的痛,压迫得人喘不过气来,由不得你与我不为之感动或心潮起伏。对于一个城市的生长,你还会浮想联翩出另一种“痛”,一个城市的另一面,大面积的废墟,大面积的迁徙。
诗歌之语言艺术的深度,总是与自己的高度以及底蕴有关,且有着极大的关联。只有对诗歌的深刻理解,才会体现出对诗歌技艺掌握的非凡才智,建立具有极强架构秩序的能力,如此地将复杂的局面简单与明朗化,让诗人的创作思想,不仅仅是停留在将一些事物肤浅地提升到日常生活之上,而是需更多地吸取文化之精髓,使之提升到思想性,艺术性的更高层次。在这里,我们有理由相信诗人杨角的下一部诗集,定将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更加震撼与更加深刻的印象,那撞进胸怀的诗歌之光芒,将会是另一番绚丽与多姿多彩。
作于201592511:50:30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水天花园的边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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