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本帖最后由 何玉忠 于 2022-12-19 19:54 编辑
1
费尽千辛万苦,何其多终于同意了采访。
七月二十三日,星期五。陆军三一二医院野战病房外的来来风亭。
咋一见面,我眼睛就直了。大千世界还真是无奇不有。这世间还真有这种稀奇动物。虽说我早有准备,还是大吃一惊。我见过不少高人,可从没见过这种高法。也难怪叫长条,叫根麻杆更恰当一些,上下一般粗。腰细的一手就能握住,头部稍大一圈。胸部微微隆起,脖子长的像鹿。
“您是何师长?”我热情地伸出了手,“我是晚报记者,江帆,您就叫我小江好了。”
“不是何师长,是何其多,解放军四百万中的一员。”他说话的声音很细,还有些颤音,像强风刮过破水桶,又滑又细。“如果你不介意们可以叫我大姐,这样可能更利于你的采访。”
“大姐?”我吓了一跳,像在观赏稀有动物一样,不由自主的跳起来。
“看把你吓得,我真的有那么可怕吗?”这回,她放缓语气,显得底气不足。
我彻底傻了,之前的努力都是徒劳,连人家是男是女都没搞清。真是滑稽。
我开始暗暗怀疑他是不是我要采访的何其多。明明应该是七尺男儿,怎么变成了巾帼女杰?
她笑了笑,从从容容地在上衣口袋里掏出军官证:“小江记者,看看就清楚了。”
我嘴里说不用手却顺势接过了证件,果然,上面赫然印着。姓名:何其多,性别:女。职务:作战部参谋。
我于是客气地把证件奉还,还留意一下他的脖子,长长的白白的没有凸出的喉结;看来是女性无疑。可我一时还没醒过神,不知从哪里聊起。
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根本逃不过她的眼睛。她说:“我不是名人,但比普通人要复杂一点,我的经历像神话小说,谁都搞不清楚哪一部分是真实的哪一个部分是虚假的。所以,我拒绝一切访谈。我自己都不清楚让别人怎么去评述,这种结果会有人认可吗?”
“这个不重要。”我说,“只要从实际下笔,写最真实的一面,就可以了。不会给你造成任何一丝一毫的不良影响,这个,我以记者的职业操守向你保证。”
“影不影响倒是无所谓,也不重要。”她说,“我是上军校时上的前线,七十八人中活着回来了十九个,还包括两个植物人。那些牺牲的哪一个不比我壮烈,哪一个不比我勇敢。还有65团、66团、76团、34团、87团、7团,一共六个团近二万人。剩下的不过千。所以,我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不值一提。”
此时,正是炎热的夏季。天气热得几乎可以烤熟鸡蛋。我坐在来风亭的石头椅子上,浑身大汗淋漓。而何其多却不然,他脸上光滑的好像没有感觉一样。
“来风亭”其实也就是一个面南背北的廊轩,路两边花坛飘香,夹竹桃长势正旺,垂柳轻拂。北侧是石雕石像,千奇百怪。整个来风亭古色古香,典雅精致。
何其多说话的时候,眼球几乎一眨不眨。面色平和,肃穆。
我摊开日记本,认真地记着......
突然,他的声音戛然而止,我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下文,忍不住抬头看他一眼。这一看才发现他早就出了亭子,在站在亭子的外边两眼死死盯着前面。顺着她的目光,我看见一个小姑娘推着轮椅,轮椅上一个歪着脖子的军人微闭眼睛,正津津有味的咀嚼着什么食物。何其多飞快地迎上几步,挺胸收腹,双脚一磕。“啪”地行一个标准的军力礼“政委好!”
那个被称为政委的军人眼皮睁开了一下,看了何其多一眼。又漫不经心地闭上了。小姑娘微笑的和何其多点点头,就推着轮椅渐渐远去了。何其多一动不动,目送他们走了很远。才垂头丧气的转身上了台阶,心事重重地叹口气;“不谈战场和军营了,太血腥,谈点别的吧比如理想、追求、爱情或者事业。”
“随您的便,怎么都行。”我说。
“那就从我小时候说起吧?”她说。
“好。”我点头。
她说:我小时候就是乖巧的女孩,家乡在广西的大化县,柳江流过整个村子,是典型的鱼米之乡。每年进入秋天,和风吹过,大片大片的麦子频频点头,天地之间金黄闪烁。鹌鼠更是忙着储备食品。大人忙着收割,捻稻机在欢快地歌唱,脱粒机上谷子无拘无束地在蹦跳.....我们小孩子所能做的,就是在田间守着这丰收的果实,不让老鼠和蛇在谷堆里安家。中午天热,蝉儿在树上沙沙地乱叫。空气中流动的热风呛的人无法呼吸,喉咙口像含着一个巨大的的火球,难以下咽。向日葵转过头,顶着火辣辣的太阳,茁壮地成长。褐色的土壤上游动一团团的热浪。我坐在收获的果实前,头上顶着紫花纱巾。正午的风中有大颗大颗的土粒子,伴着稻谷的清香,在空气中盘旋。大黄狗懒洋洋地趴在垄下,伸着长长的舌头喘个不停。几只小麻雀踩在它的腰间,找寻脏兮兮的皮毛里的虱子。大黄狗头不抬眼不睁。只是呼呼地吐着热气。大片大片的麦子在风中摇曵。收获的季节,田里全是累累的果实。牛在埋头拉车,车上是一年的口粮。年轻强壮的爹凹凸有致的脊梁被太阳晒得油光闪亮。弟弟还小,手里拉个小土篮。在地里捡散落的土豆。娇小的身材,比土豆秧高不了多少。土篮虽小,弟弟还是跨不起来,只能在地上拖,杂乱的印记就是弟弟走过的线路,凌乱不堪。黄狗有时忽然跳起,飞快的向弟弟奔去。我知道,它接弟弟去了。弟弟要吃饭了,每次都是这样:弟弟抓住大黄狗的脖子,两脚使劲夹住大黄狗粗壮的腰。不骑狗,弟弟是宁挨打也不作事,没办法,只好依他。
我连忙把藕片盛到碗里,再碗上放一双筷子。不一会儿,小健回来了。他夹了一片最大的藕片,放在一堆草上。大黄狗摇着尾巴,一口吞下。然后一窜老高,扬起一阵尘土远去了。这些,我很熟悉,穷人家的狗,能尝一口就不错了。哪能还有奢望呢?
小健笑了。黑瘦黑瘦的严重营养不良的脸像一朵绽开的狗尾巴花。
“先去洗手,然后吃饭。”我顶着热风,把纱巾挂在弟弟的脖子上,看到他脖子上一片一片的红疙瘩,我有些难过。这么小的孩子就下地劳动。不用别的,光是数以亿计的蚊子就够他受的了。
“我不用,我是男子汉。”小健使劲扯下围巾。立刻,他的脖子上映出一大片血色。说完,他理都不理我,转过脸,我知道,他是要洒尿洗手。
“小健,姐姐给你准备了水盆。”我说着急忙转身去拿。
“你不要过来。”弟弟威严的一声大喝。
我知道,他个性太强。天生的小犟种。只好听之任之了。用尿洗了手,他开始吃饭。三口并作两口,我的汤还没有盛到碗里,小健已经骑着大黄狗跑远了。
手里端着热气腾腾的汤,心里很不是滋味。
在农村,乖巧是不能当饭吃的。要的是膀大腰圆,浑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劲。才会被欣赏。男劳力无疑是社会的主体。妇女和儿童只能是补充。会唱歌跳舞也没有用,人们不需要这些。
燥热的空气中不时飘来稻子成熟的香甜。
中午时分,空旷的天地间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坐在田头,心里有一种莫明的惆怅。姐姐走了三年了,三年,足以使她从一个少女转变成了少妇,听爹说姐姐是幸运的,她没受什么苦没遭什么罪。姐夫是北方人,是个性格爆燥的傻大个,比姐姐大一岁,曾经有无数的人被他打倒。谁见了他都噤若含禅。他总是以凶悍的样子出现,可是他也有至命的弱点,那就是妻管严。姐姐还不能算是他的妻,因为他们都没到法定的结婚年龄。最多算是同居的室友,姐姐身体弱小,是经不起他一巴掌的。为此,姐姐也曾犹疑过。可是经过三年的磨合,姐姐却成了他的克星,用姐夫的话说,就是上帝派姐姐来管他的,姐夫是老虎,虎头虎脑,虎虎生威。姐姐呢?就是武松,是李逵。或者是动物园的训兽师,她训的兽只有一种,那就是姐夫。姐夫是包工头,手下有四十多个工人。对他的工人他是一点都不客气的,张口就骂伸手就打。当然钱是不差的,从不脱欠。所以,工人虽说恨他,也很敬佩他。只要你按照他的旨意去办事,不出格,他是会全心全意地维护的。其他的工地总有员工被抢被骗的事,更有心眼小的想不开一死了之。姐夫对此深恶痛绝,他不赌不嫖。也不允许别人做。他的工人是不允许别人打骂的。姐姐当初死心塌地跟他跑的时候正是他最倒霉的时候,因为达打断了人家的肋骨。连夜出逃,是姐姐偷了爹的200元钱才买的车票去深圳。走到福建泉州的时候姐夫病了,人生地不熟的钱也用光了......
实在走投无路,姐姐背着姐夫在黑市卖了2000CC的血才救活了姐夫。姐夫大病出愈,第一件事就是楼着姐姐掉眼泪。说没有一个人真正关心过他.姐姐十天的照料使他感激流涕。发誓一辈子对姐姐好,若有三心二意,天打五雷轰。他哽咽着说:“黑丫,是你救了我。4000元钱虽然挣的不怎么干净,我还是感动。你从此就是我的圣女。”
“怎么挣的不干净了?”姐姐一楞,一个耳光扇在姐夫黑黑的脸上,“是我卖的血啊。”姐夫惊呆了,许久都没有讲话......
现在的姐姐是幸福的,衣食无忧。现在我也长大的,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。可是我的那个他在哪里呢?
我闷着头飞快的记录着,她的喜怒哀乐尤如一阵阵轻风。从一个耳朵吹进又从另一个耳朵飘出。对我来说没有心灵的触动,只是化成蝌蚪一样的文字在纸上龙飞凤舞。
她住了口,眼睛里闪出一种难以琢磨的光泽,这种光泽,是任何人都没有办法读懂的。
我不敢抬头,小女孩的感情和战争那种宏大的场面有什么关系呢?况且,天知道它的心上人是哪一位呢?
“小江记者,你了解中越边境的情形吗?”何其多忽然问我。
我猛地一怔:“这个......我不是很清楚,只晓得友谊关,还有红河......”我摇摇头,别的,一无所知。
“是这样。”她淡淡的一笑,“其实,国家与国家的关系,就像国内的省与省之间,县与县之间,村与村之间一样。通常是有一天然的屏障,依次为记,再加一些辅助的建筑,一分为二。只是分别属于两个两个国家的人,这一点无可非议,可是自然规律是不受限制的,和平年代,同饮一条河里的水,采摘同一植被的浆果。就是当地的语言也是相通的。我们村在国境线的东侧20里,村西侧是一土岗,岗上正中央是一排砍了记号的红杉树,这就是国境线了。岗下就是越南的姚罗村,后来两国关系紧张。山顶就加上了铁丝网,风雨空气都可以飘来飘去,有时牲畜也会鬼使神差的钻来钻去。我家的农田离国境线更近,秋收季节我通常要挑着扁担送水送饭,南方的秋天热的简直就可以烤熟石头。有一次我中暑了,晕倒在小路上。也不知过了多久,才被一竹筒清凉的泉水灌醒,睁开眼,见一浓眉大眼的年轻人,十八九岁的样子。一件对襟的小褂,上面缀满扣子,脖子上有一银色的项圈,袒露的胸膛呼呼冒着热气,古铜颜色。
“是你救了我。”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浮土。把凌乱的秀发卷到脑后。
他的眼睛立刻就直了,眼球一动不动。好半天才说:“不用谢,我正好经过。碰巧遇上你......天气太热,要出人命的,这个送给你吧。”说完就递上一条纱巾,“可以擦汗挡风。”
“不用,”我连忙推却。
“不用客气。我是岗东羊角村的,我叫芫雄。说完,头也不回的远去了。身后立刻传来一阵歌声:
丛林高啊丛林密
从林世世代代生长在这里
有缘的阿妹啊我等你
俺家在这丛林里......
我觉得她的歌声很美,就马上也对上了:
丛林高啊丛林密
丛林就在哥心里
哪有地方容小妹啊.......
从那天以后,我经常走这条路,也总是能遇上他。他告诉我,他的家就在塬上,可以直接看到我家的茅草屋的屋顶......
异国情缘啊,一定也许多的波折和磨难。我想。
“还异国情缘。”何其多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,继续说,“后来两个国家局势紧张,山顶浇灌了混凝土。我们村也被迫向后搬了60里。从此音信皆无......直到七三年一个夏天的晚上,那天下着小雨,村里近百户人家几乎都进入了梦乡。一小股的越南人穿过边境向村里摸来。一阵鸡飞狗跳,空气中满是腥风血雨。我当时吓傻了,眼睁睁的看一矫健的身影连杀两人,我是第三个,他举起刀没有犹豫没直接朝我的头顶劈来,我一动没动,只是死死地闭上眼睛。可是,没觉得刀落在头上,倒是被人扛在肩上。我又羞又怕。
“别动,我是芫雄,我救你出去。”他不顾一切的向村外狂奔。上了那条熟悉的小路,我的心碎了,是他们袭击了村庄,杀害了村民。阶级仇民族恨使我马上清醒过来,悄悄伸手拔出了他腰间的短刀,含着泪,在他的脖子上拼命地一转,他摔倒了,两眼死死盯着我,大约过了十多分钟,才慢慢的无可奈何的闭上了,眼角一直在流泪.......
我呆呆地坐在路边足足有一个小时,心都碎了。那种仇恨混杂着爱意所表现出的心情是无法用语言所能描述的啊。望着芫雄瘦小的身躯,白的像纸一样的脸。我禁不住浑身颤抖。
下雨了,而且越下越大,越下越猛。南国特有的红褐色土壤被雨水淋透,化成无数道泥沙从山岗向下滚来。越滚越大,越滚越快。最后竟形成无数条泥石流呼啸而过。衣衫单薄的我一路歪歪斜斜的滚下山岗。也不知过了多久,才慢慢的站起身,沿着这条熟悉的小路步履蹒跚地往家里走。到了村口一看。这哪还像个家啊。整个村子变成了一片废墟,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尸体。血迹早被雨水下冲洗掉了,牛羊也没了......我是一文弱女子,所能做的,就是放声大哭,哭得惊天动地。
一声霹雳,一道闪电,大地白茫茫地又飘起了更大的雨花。
忽然,我的眼前有一圆形的东西慢慢的移过来。我定睛一眼,是一只狗。大黄狗的崽子,一只黑色带黄花的细毛。他一瘸一拐的靠在我的腿上。我仔细一看,它的毛卷在了一起,身体肿得像个圆球,而且只剩下了三条腿了。它有气无力地转过头,对我轻轻地汪了一声,就挣开我的手,一摇一摆的朝前走。我大喜过望,也跟着他上了山岗,此时的山坡,滑得像一面镜子,我和细毛互相靠着一步一步挪上了半山腰,在一棵老槐树下,竟意外地发现了小健。他也一身的伤。神志模糊。
我哇的一声扑倒在地,身上脸上全是红褐色的泥土,分不清哪里是泪,哪里是雨滴。小健靠在树上,浑身软绵绵的。
“你怎么了?伤在哪里?”我迫不及待地问。
“我没受伤。是细毛救了我。”小健爱抚地把细毛抱在怀里,“多亏了它,否则真的没命了。”
此时的细毛,像完成了一件重大任务一样如释重任,静静的闭上眼睛,水淋淋的头偎依在小健的胸前。孩子受了委屈似的“呜呜”哼着。眼睛里竟然有眼泪涌出。一副恋恋不深的模样。渐渐地,呼吸越来越细,越来越轻。在一个猛烈的抽搐之后,腿一伸,停止了呼吸......
我傻眼了。不知发生了什么,愣愣的。小健紧紧地抱住细毛,眼睛里没有一丝的表情,静静地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。只是握紧拳头。牙齿被咬得“嘎嘎”直响。
忽然,前方不远处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,是人波动草丛发出的那种响声。“狗日的,我和你们拼了。”小健突然暴跳起来,甩开细毛的尸体,随手抓起鸟铳,熟练地推弹上膛。“杀一个够本,杀二个赚一个。”
我急忙去拉他的枪:“小健,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。报仇的机会多了,不能因小失大,得不偿失。”
小健好像就本没听见我说,他仍然是举枪瞄准。钢铸铁较一般。前面的人越来越近,我的心开始狂跳,毕竟从没亲眼看见过杀人。渐渐地人群出现了,是一长串的队伍,每个人手里都握着冷武器,武器泛起的光湛蓝湛蓝的。绿色的防雨装把身体裹得严严实实。只是额头的五星格外耀眼。
“是边防军,是我们的巡逻队。”我兴奋地大声呼喊。
立刻,队伍里所有的枪口都指向了我们。一拥而上把我们包围。
“你们是前面村里的吗?情况怎么样?”带队的是个大个子,娃娃脸上灌满汗水。”
“你们来晚了,越南人都跑回去了。”小健说,“村子被烧光村民被杀光,牲畜也被抢走了。”
“没有了家,你们打算怎么办?”大个子的口气低了八度。
“家都没了,还能到哪里去。”小健的脸上闪过着一股难以捉磨的苦笑,眼光仿仿要越过上岗上那厚厚的分离线.,“他们既然能来,我们就一定能过去。不信他们有三头六臂,就是老虎,也有打盹的时候。”
大个子的眼眉“忽”地朝上瞟了瞟,接着又“唰”地落下来。他望了我一眼,又仔仔细细地看一遍小健。然后很有耐心地说:“我们的口号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我必犯人。不过,在没有上级的命令前,我们绝不能轻举妄动。再说了,双掌难敌四拳,这么严重的流血事件,上级一定不能置若罔闻,总得有个交代,到那时,我们再报仇血痕不迟。”
“你是军人,你要由上级。我是老百姓,我不用向谁请示报告。”小健恶狠狠地说。
大个子的眼角再次跳了一下,眼睛里放射出惊喜的光芒。不过,这种光芒只是一闪即逝。他顿了顿,继续平静地说:“跟我们会部队吧,先过渡一下,再报仇,怎么样?”
“我不去。”小健倔强的说。
“那你姐姐怎么办?他不需要你的照顾吗?”大个子的口气像一潭静静的湖水,没有一丝波澜。
小健回头看看我,又转过头,眼睛死死盯着山顶,一言不发。
“你是混蛋,是不负责任的混蛋。”大个子终于忍不住了,指着小健开骂,“有家仇国恨的岂止你一个,要是都去报仇还不乱了套。你这人油盐不进,怎么行。”说完,他大手一挥,“架起来!”
两个战士一跃而起,架起小健收队。“收队!”他又大喝一声,头也不回,大步流星的上路了。
我又能做什么呢?只能跟着他们,深一脚浅一脚的走。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,营部到了。
所谓营部其实就是十几栋帐篷,中央是个宽大的平台。平台上有是几尊大炮,虽然苫着草绿色的帆布,可黑幽幽的炮筒伸好长。小健早就老实了,他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大炮,眼睛里羡慕的神色溢于言表。
大个子姓王,名克林。是副团长兼侦察营长,一米八六的海拔,虎背熊腰。他经常来民政区看我们。一来二去大家就熟了。他很健谈,无论是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陆地上跑的,没有他不知道不了解的。经常是说的嘴角一翘一翘的。细细的胡须密密麻麻围住下巴。鼻子又高又挺,嘴唇很厚,像两片钢板。真想象不出,这么厚的嘴唇还能巧舌如簧。他大多是和小健说,从不接近我,即使是偶尔的目光交错,他马上就像是关了电源的录音机,戛然而止......
当然,我基本是不会插言的,我隐瞒了自己正式的身份呢,只登记了何其多这个名字。何其多就是表明自己是多余的没用的。眼睁睁的看着同村的乡亲惨遭杀戮。除了眼泪没有一丝丝的办法。就连报仇的胆量都没有。唉,如果当时自己手里有一支鸟铳或者一把砍刀,会不会去拼命呢?回想起当时刺刀刺进村西大昆叔的胸膛时,一股鲜血射出一米多高,而我还没来得及喊叫就直接晕过去,还真是羞于见人呢?
后来我了解到,正是这一无声的晕倒才救了我的命,使我侥幸逃过一劫,也算是命不该绝。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重福。可能对吧。我没多久就参加了学习班,专学军事指挥和战场应对。王团长也是是教官之一。他教得好我学得更好,那年秋季我参加了军校的考试,一时大意写上了何其多。结果政审时被刷了。唉,假的就是假的,蹬不了大雅之堂。好在有王团长的帮助,补办了户籍,并且正式改名何其多。然后一级一级向组织说明,可早就晚三秋了。好在我的一篇《当前防务重点缺失和补救》的论文引起了高层的重视。一个月后正式通知我去军校报到,是临时学员,没有军籍。享受待遇,那一天,我足足流了一夜的眼泪,我想我成功了第一步,总有一天我要杀上战场......
|
|